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江西省百亿元实施60项民生工程
- 实现全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638万人,其中低保人员和重度残疾人参保率达到100%,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承担。新增参保职工55万人,达到410万人。实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覆盖,参合农民达2700万人,人均筹资标准由50元提高到90-100元,参合农民住院一次报账率达90%。推进10万名残疾人康复。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 南京公安成立民警大病特困救助基金会
- 南京市公安局党委一直高度重视大病特困救助工作,明确将成立大病特困救助基金会作为“坚持以警为本、落实从优待警”的一项重点工程来抓。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7月10日下午成立了南京公安大病特困救助基金会,这是南京公安史上第一个以救助帮扶民警为宗旨的基金会。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 保山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标准的通知
- 慢性病门诊每次按照门诊医药费的60%给予报销,封顶线为每人每年1500元(重性精神病患者社区康复按照云卫发〔2013〕22号文件规定执行,门诊定额补助标准为全年2000元,含150元体检费)。慢性病报销药品目录参照县级目录执行,精神病患者用药目录可适当放宽。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3日]
- 关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一体化实施意见
龙政综〔2015〕102号 -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主要分基本医疗保险费、市级调剂资金、大病保险资金、意外伤害保险资金。市级调剂资金按当年筹资总额一定比例提取,大病保险资金按每人5%左右提取,意外伤害保险资金按3%左右提取。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 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绍兴市财政局关于格列卫等15种药品纳入市本级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
- 在统一实施职工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前的过渡期间内,特殊药品按本意见规定纳入市本级大病保险,以后根据浙江省大病保险药品目录的调整而作相应调整。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