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确定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6日]
关于确定郑州市工伤保险定点医疗(康复)机构的通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审核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5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审核流程图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审核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5日]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审核指南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闽政〔2015〕33 号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4日]
(一)突出慈善重点领域。鼓励和引导社会各界以社会救助对象为重点开展慈善活动,形成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在服务对象、救助方式上的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帮助改善残疾人、贫困妇女儿童、空巢老人、失能老人、失独老人、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条件,积极参与受灾人员的爱心救助、困难家庭的大病医疗救助。
东昌区落实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近年来,东昌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和省综治办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坚决防止肇事造祸案件发生的通知》有关要求,加大力度,多措并举,认真做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工作。
金湖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综合调配基金、门诊补偿基金、门诊特殊补偿基金、镇级住院补偿基金、县外及事后住院补偿基金、县级住院补偿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基金等,实行分块包干,引导医疗机构合理控费,力求基金收支平衡。具体实施方案由县合管会负责制定并实施。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重型精神病等20种重大疾病,按省、市、县相关文件规定标准予以补偿。
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关于全面做好临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对临时救助救助范围和对象、救助方式、办理程序、资金来源、档案管理等作出说明。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
厦府〔2015〕173号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基础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享受40%救济的60年代精简老职工、矽肺病救济对象、重度残疾人(含精神、智力三级)、计生特殊家庭成员,为医疗救助第一类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成员,为第二类救助对象。
关于乌鲁木齐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3日]
以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供养对象为重点,进一步健全完善医疗救助制度,逐步将低收入家庭、因病致贫等其他支出性贫困家庭重大疾病患者纳入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水平,确保城乡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真正起到托底保障、救急缓难的作用。对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相关费用的危重伤病患者提供应急医疗救治等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2日]
临时救助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