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今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补偿工作7月1日启动
- 2015年,全省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2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2万元以上(含1.2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补偿;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以上的部分给予65%补偿。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30万元的补偿。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 医疗保险基金处办事指南
- 一、参保登记 (一)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 2、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甘肃省省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 咸宁市改进结报方式 推进新农合便捷报销”实施方案
- 1.实施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提供及时报销服务。 2.简化非即时结报患者大病保险保险程序,提供便捷报销服务。 3.试行“先诊疗后结算”,缓解参合患者资金垫付压力。 4.市内县域边界乡镇参合换则会到相邻县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试行与本地同级同比例报销。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 芜湖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 芜湖市临时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 芜湖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 芜湖市医疗救助申请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