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提高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标准的通知
- 辽阳市因战、因公一级至二级残疾的,护理费提高到1949元/月;因战、因公三级至四级的,护理费提高到1559元/月;因病一级至四级的,护理费提高到1170元/月。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 广州市残联、人社局、财政局、民政局关于资助残疾人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 对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规定的趸缴、延缴、补缴条件等规定的残疾人,按上述标准给予资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 医疗救助
- 就宜昌市医疗救助办理对象、申办手续、办理程序、办理机构、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医改办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进社会办医若干意见的通知
闽政办〔2015〕117 号 - (十二)放宽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定点机构准入。取消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准入时限。商业保险公司在大病保险等险种上应认可社会办医疗机构的资质。除了合同约定的医疗机构外,保险公司原则上应认可二级及以上的医保、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将其纳入保险理赔范围。鼓励支持各保险公司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合作。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1日]
- 延安市医疗救助政策
- 医疗救助范围、方式、标准、申请审批程序、领取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