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0日 来源: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 浏览次数:4146
2011年以来,永德县全面实行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血友病、糖尿病、甲亢、唇腭裂、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终末期肾病、重性精神疾病、耐药肺结核、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苯丙酮尿症(儿童)、尿道下裂、危急重症孕产妇和所有癌症(恶性肿瘤)等23类重大疾病住院专项补偿政策,对重大疾病患者住院医疗费用单病种限价范围内实行“一取消、三不限”原则。一是取消23种重大疾病患者住院起付线;二是重大疾病患者限价范围内不受新农合用药目录、不受新农合诊疗目录、不受当年新农合补偿封顶线限制;三是重大疾病补偿比例高于普通疾病。2015年,23种重大疾病补偿比例乡级达90%、县级80%、市级及以上达70%。
2011年至今,该县共有1983人次享受到新农合重大疾病补偿,医疗费用总额达2010.13万元,共支出重大疾病患者新农合补偿资金1550.53万元,重大疾病住院补偿比例达77.14%,新农合制度有效缓解了群众患大病的医疗费用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