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桂林市职工医疗保险待遇办理指南
- 职工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包括:市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市外住院医疗费用报销、长期异地居住人员个人账户划拨、门诊大抢救医疗费用报销、 特慢门诊医疗费用报销、市内定点医疗机构医保费用审核结算等。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 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 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关于印发周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总工会关于在全市开展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5〕95号
- 患15种重大疾病首次确诊,一次性领取10000元赔付。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 “因病致残”认定条件
- 因病致残是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服役期间患病(含精神病),经医疗终结后评定的病残。评定病残只存在于新评而不存在于补评中,这一条实际上是专门对军队单位做出的规定,民政部门因为评残对象(退出现役人员)的限制,不存在评定病残的行为。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