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我市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制度
- 近期,市人社局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需求,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在对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运行以来存在的问题深入调研,详细测算,反复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修订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日前,新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下发施行。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 潮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
- 每人临时救助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2个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家庭为救助对象的,按人均计。对个人对象的救助金额不高于2个月城镇低保标准的,可认定为小额救助,适当简化审批手续,可以由县(区)民政部门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但应报县(区)民政部门备案。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 广州市民政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我市2015年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的通知
- 城镇 “三无人员”、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和孤儿养育标准:全市城镇“三无人员”供养标准和福利机构供养人员供养标准从每人每月1065元提高到1177元;孤儿养育标准从每人每月1400元提高到1547元。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 关于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有关问题的意见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过渡期与城乡居民医保过渡期一致,过渡期保费由各统筹区与承办保险公司另行协商确定。参保人员在过渡期及下一年度内的大病保险医疗费合并累计计算,期间大病保险基金补偿的起付标准、最高限额按一个年度全年标准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3日]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意见
- 政策要求完善大病保险筹资机制,科学测算筹资标准,稳定资金来源,提高统筹层次。提高大病保险保障水平,全面覆盖城乡居民,逐步提高支付比例。加强医疗保障各项制度的衔接,规范大病保险承办服务,支持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规范大病保险招标投标与合同管理,建立大病保险收支结余和政策性亏损的动态调整机制,不断提升大病保险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