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差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保持在75%以上,实际报销比达64%,门诊费用报销比达70%。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受益水平。实行县、市、省级定点和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保底政策,保障参合人员权益。
我市将“耐多药肺结核”纳入特殊病种门诊管理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从2016年1月1日起,耐多药肺结核病人凭胸片报告单或者CT报告单、痰涂片(培养)阳性报告单,即可申报特殊病种门诊,经审批通过后相关的检查治疗费用列入特殊病种门诊结算。
肥西县城乡特殊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问答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关于城乡特殊困难群体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的问题解答
关于印发龙岩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龙政办〔2015〕176号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6日]
(二十一)健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和支付比例,大病患者政策范围内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推进并规范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市人社局、医改办、卫计委、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015年重大疾病住院(门诊)治疗费用限(定)额支付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6日]
2015年重大疾病住院(门诊)治疗费用限(定)额支付标准
百色市城镇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医疗救助对象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城市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主要有降低医疗收费和给予医疗费用补助等两种方式。对城镇低保对象和低收入家庭分别规定了起付线、救助标准、申请和审批程序。
益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线:参保城乡居民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达到上一年度全市城乡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2015年为1.3万元。城乡居民大病患者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按超过起付线的合规医疗费用分段制定支付比例:起付线以上至10万元(含)以内、10万-15万元(含)、15万元-20万元(含),分别报销50%、60%、70%。
关于完善2015年永州市农村居民大病保险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农村居民大病保险的保障范围要与新农合相衔接,新农合应按政策规定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农村居民大病保险主要在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该高额医疗费用,以个人年度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为判定标准,具体金额由地方政府确定。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城乡低保对象和审批程序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4日]
 城乡低保对象和审批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