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7日 来源:自贡卫生局网站 浏览次数:4092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关于印发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
通 知
各区县卫计局(卫生局、人口计生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现将《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区县和本单位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强化督促督办和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自贡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5年3月20日
2015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要点
今年全市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卫生计生委的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狠抓改革攻坚,突出转型发展,推进依法行政,强化惠民利民,全面完成“十二五”和深化医改任务目标,加快建设人民群众满意的卫生计生事业。
一、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
1、全力推进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进一步扩大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范围,深化取消药品加成改革,理顺医药价格,建立科学的补偿机制,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
2、探索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选择1所城市公立医院开展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和取消药品加成为主的综合改革。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通过公立医院调整价格、降低药品耗材虚高价格、取消药品加成政策、规范药品合理使用,统筹推进体制机制改革。以落实政府办医职责为重点,不断强化财政补助对公立医院绩效的引导作用,有效调动公立医院和医务人员积极性。以构建分工协作的服务体系为载体,统筹推进医疗资源规划布局、分级诊疗、社会办医、人才培养等工作,逐步形成合理就医秩序。促进医疗卫生资源科学合理配置,严格控制大型公立医院单体规模和盲目扩张,探索网络医疗服务准入管理。
(二)全面推进分级诊疗
1、发挥医保引导作用。进一步研究制定差别化的医保报销政策,优化医保基金支出结构,理顺相关医疗服务价格,探索按病种付费、总额付费等多种支付方式,发挥医保等相关政策对群众就医行为的引导作用。
2、提升基层服务能力。进一步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和医疗联合体建设,深化城市医疗机构对口支援,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3、规范双向转诊制度。进一步规范分级诊疗服务,全面推行门诊患者基层首诊制度,编制适宜不同层级医疗机构使用的诊疗规范,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现与县、市、省级医疗机构的双向转诊,确保90%的患者首诊在基层,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
4、强化监督考评。加强重点指标监测评估和工作考核,将分级诊疗相关指标与医院等级评审复查有机结合,并纳入目标考核及各类专项考核。
(三)提高医疗保障水平
1、提高报销水平。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9%以上。缩小住院实际报销比与政策范围内报销比差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保持在75%以上,实际报销比达64%,门诊费用报销比达70%。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受益水平。实行县、市、省级定点和省外非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报销保底政策,保障参合人员权益。
2、加强精细化管理。加快新农合信息化建设,推进区域内跨县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和市州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方便群众就医报账。全面实施总额预付、按病种、按床位、按人头付费等付费方式,规范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全省平均水平以下。
3、强化基金监管。以规范经办机构和医疗机构服务行为、健全新农合基金监督机制为重点,开展为期4个月的新农合基金专项整治活动,及时纠正和查处新农合基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推动新农合制度健康有序发展。
(四)推进药械供应保障改革
1、扩大基药实施范围。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和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基药制度,基药采购比例达60%以上。扩大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药制度范围。鼓励公立医院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优先使用基药,二、三级公立医院使用基药的比例分别达52%、32%以上。
2、完善药械招标采购制度。组建自贡市药品上网招标采购联合体,以市为单位开展药品上网采购议价。完善医疗卫生机构药械采购阳光考核制度,合理引导医疗卫生机构提高国产药械产品使用比例。
二、深入推进卫生计生法治建设
(一)推进卫生计生法制化进程
加强普法宣传,建立科学的行政决策制度,全面落实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提升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能力,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推进依法审批工作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完成行政审批事项前置条件清理工作。建立省、市、县三级纵向联动审批机制。完善与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机构目录。进一步规范市、县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和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实现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监督方式等统一。做好国家、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工作,推动卫生计生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
(三)提升依法监管水平
全面加强卫生计生执法队伍和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权,做到流程清晰、标准具体、时限明确、执法精准、行权公正。开展卫生计生监督技能竞赛准备和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全面实施卫生监督移动执法试点,终端使用率100%。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环节监督,探索“层次执法”监管模式。加强生活饮用水卫生专项检查,千吨以上水厂监督、抽检覆盖率达100%,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水质监测覆盖率达70%以上。荣县开展饮用水水质监测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棉织品消毒服务机构和儿童娱乐设施消毒监督监测为重点,加大公共场所监督力度。指导和支持市疾控中心申报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
三、提升区域医卫高地建设水平
(一)积极打造优质医疗卫生品牌
市疾控中心要加快院士工作站建设,力争建成省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示范单位”,市中医院力争建成全省十大名中医院。积极创建全省省级首批妇幼健康优质服务工程示范县。做好自流井区国家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复评和大安区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创建工作,抓好自流井区省级免疫规划示范区、急性传染病综合防控示范点建设。富顺县积极创建省级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加强临床重点专科建设,积极争创国家级重点专科,力争新建1个省级重点中医专科,确定2个以上省级重点建设专科,4个以上市级重点建设专科。
(二)扎实推进医疗卫生项目建设
市四医院住院大楼和消毒中心综合楼项目实现全面竣工。市一医院儿科住院楼、全科医生培训基地开工建设,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新校区综合体和卧龙湖康疗中心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加强中央投资卫生项目建设。2013年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90%,投入使用率80%;2014年项目开工率100%,完工率80%。
(三)加快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
围绕群众多元健康需求,大力发展健康体检、养生保健、生殖健康等大众健康服务,大力发展健康保险、整形美容、疗养康复等特需医疗服务。大力发展健康管理、老年护理、临终关怀等养老健康服务,构建涵盖老年医疗保健、特需医疗、健康体检及咨询、美容健身的多元化、多层次健康服务产业链。加快中医药健康服务产业发展,推进市中医院“治未病”中心等一批中医药基本医疗和养老康复等建设项目。
四、着力提升计生综合管理服务水平
(一)加强基层基础工作
强化党委政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责任,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强化督查考核。巩固和完善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稳定和加强基层工作队伍。出生人口增幅控制在20%以内,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03‰以内,符合政策生育率达省下目标任务,人口出生、死亡统计准确,误差率控制在2%以内。严肃查处违法生育行为,违法生育处理率达90%。完成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三公开”、“两分离”规定。推进诚信计生和群众自治,开展计生优质服务示范单位创建,培育2个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区县,力争创建成1个国家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示范区县。
(二)平稳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加强政策实施指导,推进单独两孩政策平稳实施。加强政策督导,优化再生育审批程序,结合工作实际不断探索优化办证服务的新方法、新举措,生育证及时办理率达100%。加强出生人口动态监测,开展单独两孩政策实施情况阶段性评估。
(三)健全奖励扶助政策体系
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扶助,两项制度的对象资格确认准确无误,资金足额及时发放。建立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重点联系县,积极创建幸福家庭活动示范县。完成计划生育“三结合”工作目标任务,积极培育计生“三结合”示范县,力争荣县创建成“三结合”示范县。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生活保障、养老照料、大病医疗、精神慰藉等扶助政策。探索推进居家养老照护工作,做好沿滩区省级养老服务示范区试点,培育1个市级养老服务示范单位。实施生育关怀安居工程。
(四)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力度
建立打击“两非”区域协作机制,开展打击“两非”专项治理工作。开展综合治理示范县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示范县。不断提高出生人口性别比统计数据质量。
(五)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
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巩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一盘棋”基础,加强流动人口统计信息工作,流动人口重点信息反馈率、接收率、及时率达95%以上。大力推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电子化改革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计生服务均等化,培育自流井区、贡井区为均等化服务示范区。完善部门履行计划生育管理责任考核办法,强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机制。加强市民健康教育,促进流动人口社会融合。组织开展流动人口动态监测调查,加强调查数据开发利用。
五、着力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
(一)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质量
加强医疗核心制度落实和医疗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整治,深化临床路径和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建立完善区县级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启动医疗质量持续改进行动计划,建立处方医嘱和检查检验单动态监测、分析点评、公示通报、约谈整改制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深化优质护理服务,确保100%的三级医院优质护理服务覆盖所有病房,80%的二级医院优质服务覆盖60%病房。
(二)进一步改善看病就医体验
继续巩固医院内涵建设年活动和民营医院管理规范年活动成果,扎实开展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采取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等11大措施,计划用3年时间,围绕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反映比较突出的医疗服务问题,大力推进医疗服务全面改善,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感受。
(三)进一步增强中医药服务能力
开展名中医工作室和名中医院建设。深入推进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全市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中医科设置率达100%,中医药集中诊疗服务区设置率达90%。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备中药饮片和中医诊疗设备,中医药服务比例分别达65%和72%。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100%设立中医科,提供中医药服务。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认真抓好荣县、富顺县中医药资源普查试点工作。加强中医队伍建设培养,建立多层次师承制度,开展各级名中医师承带教工作。
(四)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环境
贯彻落实《自贡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办法》,深化“平安医院”创建,开展净化医院环境“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活动,引导医疗纠纷依法处置化解。
六、着力提升公共卫生综合服务水平
(一)加强传染病防控
大力推进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级评审工作,贡井区、富顺县疾控中心分别建成“二乙”和“二甲”疾控中心,沿滩区疾控中心启动等级评审工作。加强疾控中心实验室建设,大安区、贡井区疾控中心通过实验室计量认证。加大艾滋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综合防治工作,推进医防合作,在“一站式”服务、综合防治、社会组织参与等方面实现新突破。推进我市全国第三轮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搭建5个艾滋病综合防治平台,完成《自贡市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二五”行动计划》终期评估,全面完成省政府下达目标任务,艾滋病抗病毒治疗比例达80%,感染者和病人随访检查比例达85%。以免疫规划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做实常规免疫工作,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99%以上,推进全市“AAA”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
(二)强化慢病管理
健全慢病综合防控和干预机制,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60%、55%。进一步完善全市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进省级精神卫生综合管理示范区建设,全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检出率、管理率、治疗率分别达7‰、90%、70%,保持严重精神障碍管理治疗工作全省领先地位。关注大众心理健康,在市精神卫生中心设置心理援助热线。
(三)提高均等化服务质量
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提高到40元,农村地区新增经费全部用于村卫生室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探索以购买服务方式拨付资金的激励机制,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管理方式试点。为城乡居民提供健康档案管理等11类服务,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9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率分别达60%、50%,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提升妇幼健康水平
大力加强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达标创建活动,确保富顺县保健院“二级甲等保健院”复评合格。加强产科、儿科质量安全规范管理和产科急救建设,提高妇女儿童救治能力。稳妥推进妇幼计生资源优化整合,加快推进市县级机构整合,妥善解决人员安置、待遇保障、运行机制等问题,筑牢乡村基层网底。规范实施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育龄妇女增补叶酸、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农村妇女“两癌”检查等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99%,孕产妇、儿童系统管理率达95%以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23/10万、5‰以下。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不断提高生殖健康水平。积极推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和城乡目标人群检查覆盖率达80%。婚检率较2014年提高5%。
(五)增强卫生应急能力
充分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做好埃博拉出血热、人感染H7N9禽流感等突出、新发传染病和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防控工作。完成市级卫生应急指挥系统基础信息录入,启用指挥平台,实现省、市、县指挥系统的互联互通。有力、有序处置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六)加大卫生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医疗卫生环节监督,探索“层次执法”监管模式。进一步整顿规范医疗服务市场,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检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阶段成果。强化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重点开展棉织品消毒服务机构和儿童娱乐设施消毒监督监测。
(七)扎实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丰富和发展爱国卫生运动内涵和外延,充分发挥爱卫会的作用和各级爱卫机构积极性,探索建立爱国卫生常态化管理机制,提升卫生创建管理质量。深入推进卫生城镇创建工作,大力开展卫生细胞建设,力争创建国家卫生镇1个,创建省级卫生镇、村23个,市级卫生镇、村29个,荣县力争建成省级卫生县城。继续推进农村改厕工作。
七、着力提升基层卫生服务能力
(一)夯实基层卫生服务体系
大力推进基层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省级规范化建设率分别达100%、100%、90%,行政村卫生室覆盖率达100%。扎实开展建设“群众满意的乡镇卫生院”活动,促进基层履职尽责、提升能力和改善服务。
(二)转变基层卫生服务模式
全面推进“家庭医生”进社区,“健康团队”进农户签约服务,鼓励探索个性化签约服务,进一步拓展签约服务内容和形式,深化服务内涵。在农村继续推行乡村医生“三书一册一卡”签约方式和探索开展“积分”制管理,完善乡村(社区)医生签约激励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到2015年底,签约服务率不低于80%。
(三)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待遇
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基本公共卫生、基药以及村医补助等多渠道补偿机制,切实推动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落地生根。
八、着力提升卫生计生事业可持续发展水平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深入开展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教育,在全市卫生系统大力培育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扎实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回头看”,对照“两方案一计划”,抓好教育实践活动的后续整改工作,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认真贯彻执行各项制度,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继续跟踪落实群教活动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以“三长一短”为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用实际行动兑现对群众的承诺。组织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深化党内创先争优活动。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推进“两个责任”具体化,完善落实“两个责任”的配套制度和运行机制。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开办“廉政教育大讲堂”,开展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党性党风党纪、廉洁自律教育,开展从业人员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和法制法纪教育。深化廉政文化进医院建设,打造廉政文化优秀示范创建品牌。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出台《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加大基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力度,积极推进乡招村用(村医乡聘)改革试点工作,村医乡聘率不低于30%,推进基层卫技人员“四个职业素质”提升工程,稳定优化基层人才队伍。建立“青年医师下基层”长效机制,落实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称前服务基层奖励积分制度,激励引导卫生人才服务基层。力争培养和引进150名以上医学高层次人才。
(四)加强行风综合治理
持续加大行风测评考核力度,强化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开展整治医疗领域不正之风专项行动,贯彻落实医疗行风建设“九不准”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积极主动查处服务群众过程中的“大处方”、“滥检查”、“乱收费”等行风问题,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强疾控、妇幼、卫生监督、卫生应急、计划生育等信息系统和资源整合。全面推进居民健康卡发行和应用,年内发放居民健康卡130-150万张,力争实现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使用居民健康卡就诊。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发展,支持医疗机构建设影像诊断和临床检验中心。
(六)加强宣传工作
加强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和业务指导,进一步规范宣传工作,完善大联合、大宣传的工作格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安排部署和卫生计生重点工作,形式多样开展宣传。积极推动卫生计生新闻发布和信息公开。打造卫生计生正面宣传和健康科普品牌栏目。深化“寻找最美医生”等主题宣传活动。完善卫生计生突发事件舆论引导工作预案,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继续实行卫生计生系统新闻宣传稿件任务年度目标考核制。继续推进“婚育新风进万家”、“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全民健康素养促进活动”等品牌活动。积极开展户外宣传环境整治。加强高层倡导,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等干部培训机构开设卫生计生专题讲座或研讨班。加强人口与健康文化阵地建设,完成“十二五”期人口文化阵地建设任务。实现“卫生计生便民服务公开宣传”村级全覆盖。发挥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兴媒体宣传功能,办好委官方网站、政务微博、政务微信,手机报等行业网络宣传平台。
(七)统筹抓好其他工作
推进卫生计生机构改革,科学谋划和编制好“十三五”规划,做好信访维稳、安全生产和保密工作,推进重大政策社会风险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