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08月07日 来源:湛江市民政局 浏览次数:3587
“因病致残”认定条件是什么?
因病致残是指义务兵和初级士官在服役期间患病(含精神病),经医疗终结后评定的病残。评定病残只存在于新评而不存在于补评中,这一条实际上是专门对军队单位做出的规定,民政部门因为评残对象(退出现役人员)的限制,不存在评定病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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