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渝北区建立农村建卡贫困户医疗兜底救助机制
- 由渝北区红十字会重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出资500万元,建立渝北区农村贫困户医疗救助专项基金,对救助对象在享受符合医疗保险政策报销及民政医疗救助后的自付金额进行全额救助,由区卫计委、区财政局负责监管。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 永康大病医疗救助水平再提
- 对于患尿毒症、艾滋病等重特大疾病扣除自负基本线后按照50%予以救助;儿童患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经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后,剩余部分不超过省级定点医院限价范围内90%进行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的实施意见
- 由商业保险机构受托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提高大病保险的运行效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缓解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鼓励商业保险公司以承办大病保险业务为切入点,通过医疗巡查、专业审核、系统监控、支付方式改革等手段,积极发挥对不合理医疗行为和医疗费用的制约管控作用。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 我市调整低保及相关社会救助标准
- 经市政府府同意,自2015年1月1日起广州市城乡低保标准统一调整至650元/人•月。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4日]
-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大病补助须知
- 职工医保门诊慢性大病补助须知
[发布时间:2015年08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