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 菏泽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 关于调整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人社〔2015〕264号 - 为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过重产生的经济困难,根据《厦门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办法的通知》(厦府[2009]353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经研究,对参保人员自付医疗费困难补助有关事项做如下调整。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 2016南陵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
- 2016南陵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补偿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 救灾救济
- 救助对象的住院医疗费用,在扣除各种医疗保险(报销)补偿、医疗机构减免和社会捐助后,对年度内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住院费用,按照不低于70%的比例进行医疗救助,每人每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000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 (一)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5万元部分按50%支付; (二)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5万元至10万元部分按55%支付; (三)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10万元至20万元部分按60%支付; (四)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用在20万元以上部分按65%支付。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