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我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 为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大病医疗费用,我市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2015年度全市参合参保城乡居民,并对参合参保居民2015年1-11月份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截止12月15日,为81名城镇居民支付大病保险28万元,为747名农村居民支付大病保险492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养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 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纳入救助范围。一是资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其补贴全部或部分保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优先纳入医疗救助给予补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 各类补充补助和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医疗服务,以及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望奎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 望奎县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全县大事大项、便民利民实事扎实推进,积极通过做好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和“救急难”等项工作,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白山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白山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