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我市启动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为了切实减轻城乡居民高额大病医疗费用,我市启动实施居民大病保险制度,保障对象为2015年度全市参合参保城乡居民,并对参合参保居民2015年1-11月份发生的大病医疗费用进行补偿。截止12月15日,为81名城镇居民支付大病保险28万元,为747名农村居民支付大病保险492万元。
关于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医疗养护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优先纳入救助范围。一是资助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为其补贴全部或部分保费。二是对符合条件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成员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补偿(报销)后的剩余合规医疗费用优先纳入医疗救助给予补助。
河北省基本医疗保险服务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各类补充补助和大病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医疗服务,以及离休干部医疗服务的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望奎社会救助体系日臻完善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望奎县把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作为全县大事大项、便民利民实事扎实推进,积极通过做好医疗救助、五保供养和“救急难”等项工作,为困难群众撑起“保护伞”。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白山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白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白山市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浙江省罕见病特殊药品谈判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将纳入保障范围的罕见病特殊药品列入浙江省大病保险用药报销范围,并按浙江省大病保险政策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的要求。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将伊马替尼等4种特殊药品暂时列入广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将伊马替尼、厄洛替尼、达沙替尼、舒尼替尼四种靶向药物列入广西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格列卫等四种药物前三个月药费支付50%,余下药费向中华慈善总会申请;格尼可等药物职工报销70%、退休人员65%、居民报销60%。
汕头市贫困妇女"两癌"救助·锦峰公益行动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符合条件的患病妇女需提供低保证明或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相关贫困证明、疾病诊断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向户籍所在地的区(县)妇联提出申请,区(县)妇联出具审核意见后,报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医务科,由该院对病情进行审核并根据方案拨付救助金。
让关爱的阳光照亮每一个残疾人的心灵——玉溪市通海县2014年残疾人工作综述系列报道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对重度精神残疾人康复定点医疗费用100%报销,新农合报销90%,县残联报销10%。对精神病患者办理《慢性病就医证》600余本,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90%,凭证年度封顶线2000元/人医疗费。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2日]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分为5类,救助范围包括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等27种疾病,患这27种疾病的患者,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报销)后,一次诊疗过程或同一病种年度累计个人自负的合规医疗费用仍超过30000元的,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