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6日]
《安徽省农村贫困人口分级诊疗办法(试行)》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不低于50%。加大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的救助力度,将精神障碍患者经常服药费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对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偿后仍有困难的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和重度残疾人,优先给予救助。
关于调整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的10万元上调到12万元。2016年城乡(城镇)居民的普通门诊统筹的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上调到60%,年度包干总额由原来的30元/人*年上调到50元/人*年。适当扩大居民医疗保险的重大疾病病种范围。
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参保、参合人,保障范围与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相衔接。参保、参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比例补偿。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巴中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
关于进一步做好自治区区本级门诊特殊慢性病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自治区区本级对患有慢性肾功能衰竭、精神病、肝硬化、各种恶性肿瘤等四类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进行定点管理。每位患者应选择一家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治疗。参保人员需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填写《自治区区本级五种慢性病病种患者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登记表》(附件)。选定完毕到自治区医保中心3号窗口做备案登记。
关于将艾滋病机会性感染门诊治疗纳入柳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国家为艾滋病机会性感染患者免费提供的艾滋病抗反转录病毒药物新农合不予补偿,种类有:拉米夫定、齐多夫定、奈韦拉平、依非韦伦、司他夫定等相关免费治疗药物。按国家免费政策减免后余下符合补偿范围的用药、诊治、检查项目等费用纳入新农合住院统筹补偿范围,参照特殊疾病IV类疾病进行管理和补偿,年度门诊补偿累计封顶限额为1500元,超出部分自付。
清远市调整医疗保险市外就医待遇标准听证会结果公布以及听证代表意见采纳情况的说明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2016年起我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市外就医的,在三级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为60%。由于市外诊治病种为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未开展或未成熟开展的诊疗技术及相应疾病,参保人患了上述疾病后,在我市定点医疗机构无法得到有效治疗,必须要转诊到市外就医。因此其市外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报销比例应与在市内住院的报销比例一致。
市卫计委 市扶贫办 关于精准扶贫卫生计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5日]
一、目标任务 充分发挥卫生计生资源优势,坚持项目、人才、资金、培训向基层下沉,到2018年底,贫困乡村卫生计生基础建设实现“三个全覆盖”,人才保障实现“三个增加”,保障能力实现“四个提高”,推动卫生计生扶贫攻坚行动向纵深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