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鸡西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鸡西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
- 门诊大病待遇。门诊大病起付标准为500元,在门诊发生的规定范围内医疗费统筹金支付55%,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0元。此外,在120急(抢)救中发生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统筹金支付70%,不设起付线。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平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意见的通知
- 各县(区)人民政府,平凉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中、省驻平有关单位: 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医疗救助资金如何领取?
- 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出院结算时,由定点医院在县级民政部门审批的救助额度以内先行垫付,然后由财政部门定期与定点医疗机构结算费用。县、乡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医疗救助、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办”合一的“一站式”管理服务,医疗救助对象可在“三办合一”窗口直接办理。等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如何申请医疗救助?
- 城乡贫困群众住院救助一般在患者治疗期间,由户主提出书面申请。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对象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在实施了医疗救助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的,可在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身份证、社会救助证等,医院代办申请,县级民政部门在网上直接审批。即时结算定点医疗机构由各地县级民政部门确定。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 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合理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疾病应急救助基金实行直接支付。经有关部门进行疾病应急救助对象身份确认、疾病应急救治支出事项审核等程序后,基金经办管理机构审核汇总医疗机构的支付申请,按应急救助基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拨付资金。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