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西藏今年全面开展大病医疗救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 今年我区全面实施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可主要分为两大类,其中,重点救助对象有五种,包括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点优抚对象、重残儿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5日]
- 广西低保五保对象住院医疗救助待遇审批操作规范
- 五保户和低保户申请住院医疗救助所需材料包括:1、广西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3、家庭户口本复印件;4、领取低保金(五保供养金)的银行存折(有账号页面)复印件(属于银行卡的,为银行卡正面复印件)。以及其他特殊材料。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 我县出台支出型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救助办法
- 首次把具有本县户籍,因家庭医疗、就学等刚性支出费用较大,导致人均实际生活水平低于本县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支出型贫困家庭,或因配合全县生猪退养工作导致生活困难的养殖户纳入救助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 保护困境儿童 共享一片蓝天 ——我市“五举措”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 对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实施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 广西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住院医疗救助待遇审批操作规范
- 申请者应填写并上交相应申请材料,例如广西城乡困难群众住院医疗救助申请表;广西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广西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成员基本情况申报表;广西社会救助申请人家庭成员经济状况申报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及其共同生活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并提供户口本原件进行查验;领取医疗救助金的银行存折等。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