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06月14日 来源:中国阳泉市人民政府网站 浏览次数:4273
我市启动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
根据市卫计委和市财政局统一安排,我市2016年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即日起全面启动。
我市新农合大病保险业务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市分公司承办,理赔费用从新农合基金中列支,居民个人不需要额外缴费。凡是参加我市新农合并缴纳了2016年新农合保费的居民,在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因住院和门诊大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医疗补偿后,其年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将获得大病保险的“二次赔付”。
目前,市、县新农合管理中心正加快筹集资金,促进新农合大病保险补偿工作顺利开展。市一院、市三院、市肿瘤医院、阳煤总院及平定、盂县、郊区县级医院等7家新农合定点医院已于6月初顺利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即时结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