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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困境儿童 共享一片蓝天 ——我市“五举措”做好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一直以来,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已将困境儿童的保障工作纳入社会民生工程,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困境儿童保障体系,让困境儿童和一般儿童共享同一蓝天,健康成长,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积极贡献。截止2016年5月31日,全市共有困境儿童1961人,其中:孤儿331人,感染艾滋病儿童15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9人,残疾儿童1516人。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保障困境儿童合法权益。困境儿童包括:孤儿、流浪未成年人或因监护缺失而暂时失去生活依靠的未成年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父母服刑或戒毒期间的儿童、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失学辍学儿童、留守儿童等。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出台了《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施意见》,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保障保障体系、工作机制等方面,确实保障孤儿合法权益,并明确了一年一调,要求补助水平年均提高15%以上;对于流浪未成年人、陷入生活困境儿童,认真执行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民政部《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央财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生活救助、医疗救治、教育矫治、返乡救助、临时安置;对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实施临时救助;全国民政部门已建立了儿童福利信息管理系统平台、流浪救助平台,对儿童实施分类管理,构建儿童成长的保障机制。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关爱困境儿童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与玉溪日报社、玉溪电视台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对困境儿童相关政策、活动等进行及时宣传。以“六一”儿童节等节日为契机,相关部门以形式多样的宣传形式开展以儿童优先和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推动“政策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动员更多的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积极为救助困境儿童献爱心、做贡献,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儿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三是落实相关政策,让困境儿童生活有保障。2015年,全市共投入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艾滋病影响的儿童经费500余万元,对全市445名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感染艾滋病儿童发放补助,其中机构养育每人每月1749元、散居孤儿养育标准分别达到每人每月1049元;投入中央财政资金600万元对流浪的未成年人、陷入生活困境儿童及其他流浪救助实施救助;对贫困家庭患重病和罕见病儿童、失学辍学儿童、残疾儿童符合条件的,已纳入城乡低保或实施临时救助。

  四是强化机构建设,搭建困境儿童救助平台。全市已建219个社会福利机构。根据救助困境儿童需要,在社会福利机构设立了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负责为困境儿童建档、造册,对孤儿养育状况进行定期巡查和监督评估,对监护人进行指导和培训,并负责代理困境儿童权益相关事务,协助民政部门与财政、卫生、教育、人社等部门,落实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及成年后就业等相关优惠政策,指导并负责基本生活费发放工作,为困境儿童成长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2015年4月,玉溪市儿童福利院被确定为“云南省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智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定点委托康复训练”机构,除了对市儿童福利院的47名孤残儿童、弃婴和困境儿童进行康复训练,还为各县区家庭智障儿童提供服务,目前已对来自各县区的26名家庭智障儿童进行了智力康复训练。

  五是整合社会资源,为困境儿童提供全面服务。2013年以来,我市开展了“爱心父母牵手困境儿童志愿者行动”,由社会组织通过助学、助困、助教的形式进行帮扶。助学,即从学习上帮扶,一年资助小学生400元,中学生600元,用于补贴困境儿童的学习生活费;助困,即从生活上帮扶,一年资助1500元,用于困境儿童家庭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环境;助教,即从情感上帮扶,以走访、电话、书信等多种形式关心困境儿童的心理健康。目前,爱心牵手活动共帮扶困境儿童1750名,资助善款78万余元。玉溪市社会福利服务中心与医疗机构合作开展“明天计划”医疗救助,已先后13次接送手术难度大的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孤儿到昆明进行手术;积极开展涉外收养工作,目前,已有14名孤残儿童被外国家庭收养,让孩子们得到了家人的疼爱;还与玉溪市心理学会、玉溪义工联合会等进行合作,为困境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心理疏导、生活照料等服务。

  目前,我市困境儿童保障工作仍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社会救助政策整合度低。对孤残、流浪等困境儿童的保护,需要政府和社会多方资源的整合,目前尚无专门的儿童福利法律法规,相关政策整合度低,成“碎片化”、“条块化”。目前,儿童教育归教育部门,医疗归卫计部门,福利归民政部门,康复归残联部门,分散在众多部门,这样不仅使困境儿童保护工作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而且造成资金分散,不能形成合力,制约了救助资金效力的发挥,大大影响了救助效果。二是救助资金使用率低。2014年、2015年,市、县区中央财政资金可用于困境儿童救助每年余200万余元,由于困境儿童及家属不能主动寻求救助机构救助,救助资金没法按规定使用,造成资金浪费。(玉溪市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