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简介、条款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凡本省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身体健康,均可参加广东省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甲种版
职工互助保障金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职工互助保障金申请指南
抚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救助范围:支出型贫困低收入家庭大病患者。主要指: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提出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家庭财产(货币财产扣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实物财产)不足以支付自负刚性支出的困难家庭大病患者。
我市认真落实参战老兵医疗保险补助及待遇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我市参战老兵享受职工、居民和新农合医保待遇的同时符合民政医疗救助条件的,同时享受民政部门住院二次报销和门救助。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如何参加?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左右,最高支付限额原则上控制在当地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左右。
淮安市调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6日]
文件明确,2016年度(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城镇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5000元。参保人在大病保险结算年度内超过起付标准的合规医疗费用在6万元以下(含6万)的部分按50%支付;6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的按70%支付;10万以上的部分按85%支付。
关于增补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城镇居民门诊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关于增补城镇职工重症慢性病、城镇居民门诊大病药品目录的通知
太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申领程序。
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汇川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门诊补偿参合农民当年在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诊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普通门诊费用补偿不设起付线,镇、村级门诊补偿比例均为90%。年度每人门诊最高补助限额80元,家庭成员可捆绑使用。特殊慢性疾病门诊补偿标准:参加新农合的特殊慢性疾病患者,在一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所发生的医药费不设起付线,符合新农合规定的费用按比例报销。
铜陵市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市辖三区)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申请条件、办理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