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贵州省对胃癌、肺癌等重大疾病新农合付费实施方案进行调整
- 贵州省卫生计生委决定调整宫颈癌、乳腺癌、肺癌、食道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等7种恶性肿瘤的新农合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7种恶性肿瘤的规范化疗、放疗费用标准不变,付费方式全部调整为按病种限额付费。即,单次放(化)疗费用按实际产生的医药费用结算,累计总费用超过限额标准的按限额标准结算。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 关于印发《南京市市级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 专项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脱贫补助资金、低收入农户急重病灾救助资金、提升经济薄弱村(欠发达村)发展能力直补资金和片区关键工程项目建设奖补资金四个方面,根据年度扶贫开发实际需求和脱贫致富进度分别核定预算,统筹调度使用。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 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 各地要根据当年医疗救助基金总量和各类不同的救助对象,结合当地医疗救助制度的发展,科学制定医疗救助补助方案。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和补偿比例,并向患大病的救助对象倾斜。住院救助要逐步取消病种限制。着重提高救助对象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障制度补偿后需自付的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使困难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 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 因患重大疾病造成生活困难的居民,申请医疗救助时,由救助对象本人持相关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由社区居委会组织人员对其患病情况及家庭收入、生活状况进行核实后,报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 林芝总工会开展“关爱职工”大病救助活动
- 在此次“大病关爱”救助活动中,共救助困难干部职工17人,救助金额11.35万元。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