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4日]
采取政府补助、个人负担相结合的方式,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医疗补充商业保险,提高其住院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其中,对低医疗费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适度普惠补助,对高医疗费用一次性导致的高额医疗支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给予重点倾斜补助。
阿坝州人民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4日]
以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以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思路为动力,以提高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为重点,充分发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保障政策优势,切实解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及高额医疗负担问题。
阿坝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阿坝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药爱心扶贫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4日]
 通过建立和完善医药爱心扶贫基金,按照“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发展可持续、公开公平公正、基金救助与个人负担相结合、专款专用”的基本原则,有机衔接现行医疗保障与救助制度,切实减轻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
困难儿童突发疾病可申请救助 “向阳花”基金落地我市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困难儿童突发疾病可申请救助 “向阳花”基金落地我市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将特困人员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其在当地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扣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及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的个人负担费用,由县(市、区)财政专项资金给予全额救助。
湘潭市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助推妇幼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湘潭市四项重点民生实事助推妇幼健康发展
关于做好2016年衡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关于做好2016年衡阳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
“五种人员”个人缴费部分享受全额资助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2日]
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0—14岁),救助标准按不低于住院治疗费用总额20%救助;对17种特殊病种、重大病症等将视特殊困难情形给予适当提高医疗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对象尚未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尿毒症患者门诊透析,按住院办理救助。另对“七种情形”将不予救助。
关于将苯丙酮尿症患者家庭纳入临时救助范围实施特殊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对有苯丙酮尿症患者的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150%的),按每人每年所需购买PKU特殊食品的费用给予全额救助,救助上限为3.6万元;对因患苯丙酮尿症造成支出型贫困的家庭,按每人每年所需购买PKU专用食品费用70%的比例给予救助,救助上限为2.5万元。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1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