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广东大病保险将向职工医保人群延伸 报销比例提高
-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通知。对困难群体下调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并提高报销比例,不设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其中,特困供养人员起付标准下调不低于80%,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 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7年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 重庆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保险2017年参保缴费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4日]
- 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2016-306号)
- 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纳入门诊特殊病种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湛人社2016-306号)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3日]
- 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暨服务设施目录和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通知
- 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暨服务设施目录和医保最高支付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 景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景县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 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民政局按照保障标准的差额核定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按月发放,于每月10日前发放到户。对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后生活仍有困难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在通过分类施保适当增加最低生活保障金数额的基础上,可以采取临时救助等必要措施增强基本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