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重庆市武隆县探索实施四大惠民工程抑制新生贫困和脱贫返贫
- 预算安排3000万元专项资金设立大病医疗救助基金,将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对象全部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对救助对象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以外的自付部分按照一定比例给予救助性解决。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3日]
- 重庆市沙坪坝区提档扩面推进精神病人“一站式”救治救助
- 对低保、民政建档以外的因病致贫的重性精神病患者,列入重大疾病住院救助,实施个案管理,最高救助比例达80%。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3日]
- 关于印发《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工(2016)43号)
- 《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 沈阳市城乡困难居民临时救助实施办法
- 家庭成员患重特大疾病,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扶后,家庭或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仍然超出家庭承受能力,导致基本生活严重困难的可以申请临时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 湖北省农村扶贫条例
- 提高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水平,完善大病医疗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 对因灾因病等陷入暂时性贫困人口提供救济救助;对没有劳动能力、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贫困人口提供最低生活保障。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