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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工(2016)43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市总机关各部门、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

现将《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总工会

                                                2016年8月8

 

 

 

合肥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

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扎实推进解困脱困,实施精准帮扶,确保2018年如期实现全市困难职工整体脱困解困目标,结合本市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实现党中央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两个一百年目标为指导,以贯彻全总、省总关于解困脱困攻坚部署要求为主线,以精准帮扶为统揽,明确目标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识别、持续发力,既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眼前困难,又帮助他们解困脱困,确保到2018年我市困难职工同步实现小康。

二、目标任务

以当前我市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户数为基数,20162018年每年解困脱困数应达到建档困难职工的比例分别不低于40%40%20%;对当年新增的所在单位建立工会组织、且本人为工会会员的困难职工、困难农民工和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要按照困难职工建档标准同步建档、同步帮扶、同步解困脱困。

(一)对已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

(二)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其中,对没有社会保险,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对丧失劳动能力或社会保险金不足以保障基本生活的,推动纳入低保兜底。

(三)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政府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其中,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障。

(四)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着重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使其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五)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部分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要协同政府落实好政策措施,着重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三、主要工作

(一)夯实基础,认真做好困难职工帮扶脱困建档工作。

要精准识别解困脱困对象,各地要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息核查、公告公示、核查审批等办法,把困难职工底数摸清。实施动态管理,按照标准对困难职工重新建档,符合标准的保留,不符合或已解困脱困的要及时退出,把困难职工的基本资料、动态情况录入全总困难职工帮扶系统,实现解困脱困对象有进有出、帮扶信息真实可靠。实施精准帮扶,深入分析致困原因,找准解困脱困措施,因困施策、分类帮扶,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建立困难职工“一帮一”结对帮扶档案。

1、困难职工资料

对困难职工实行“一户一档”,包括“一表一单一书一卡”,解困脱困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将本区域内的资料统一保存归档,各产业、直属单位工会资料整理后统一交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保存归档。

1)一表。困难职工登记表(全国总工会统一编制)

2)一单。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精准脱困四项清单(附件1

3)一书。合肥市困难职工脱困确认书(附件2

4)一卡。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系卡(全国总工会统一编制)

2、乡镇、街道、工业园区及企业资料

包括“一档一表一簿”,设置专门的档案盒。

1)一档:按照“一户一档”要求,每个困难职工一个档案袋;

2)一表: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精准脱困四项清单乡镇(街道、工业园区、企业)汇总表;(附件3

3)一簿:困难职工“从进到退”的走访、公示、帮扶措施等图片、记录簿;

4)自行制定要求的其他资料。

3、各县(市)区、开发区总工会、产业及直属单位工会资料

除各级工会填报的精准帮扶精准脱困四项清单汇总表(附件3)和困难职工精准帮扶精准脱困汇总表(附件4)外,还需对以下资料进行归档:

1)组织领导:帮扶脱困领导小组成立文件;各级工会工作人员结对帮扶困难职工的名单。

2)政策文件:制定的帮扶脱困实施方案、督查方案等政策文件。

3)工作推进:帮扶脱困工作的实施步骤;组织开展建档立卡等各类培训资料;督查各基层工会帮扶脱困工作的督查记录;帮扶脱困工作简报信息等。

4)各地自行制定要求的其他资料。

(二)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各级工会组织应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解困脱困救助实施计划,并把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考核体系,推动政府及时制定出台有关困难群体专项帮扶兜底政策,对接困难职工需求,形成合力,突出重点,扎实开展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1、通过就业创业援助脱困一批。要以落实《合肥工会创业就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推进就业创业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就业和创业渠道。一是强化各级工会职介工作,不断提高职介人员素质和服务水平;二是继续开展专项就业创业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总每年将拿出70万元投入困难职工和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再就业培训,技能培训应针对市场需求开展,以订单式培训和特色培训为主,使培训和再就业紧密联系;三是选树扶持150名市级工会创业带头人,通过政策落实、资金扶持、宣传表彰、辅助创业等途径,培育和选树更多的创业示范基地,带动、吸纳一批建档在册困难职工特别是零就业家庭实现就业。四是市总每年拿出50万元为区、开发区困难职工和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提供小额贷款贴息。五是为创业的困难职工购买生产资料提供资金支持。

2、通过助学助能解困一批。一是继续开展金秋助学活动,每年为每名考入大学的困难职工和农民工子女提供30004000元资助;二是大力开展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爱心企业为全市困难职工家庭中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在校大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社会实践、毕业见习的机会和岗位;三是实施工会培育“金牌蓝领”计划,对考取职业院校的困难职工子女按每人30004000元进行资助,鼓励其立志成为“金牌蓝领”,助推技工强市建设。四是实施工会困难职工子女“圆梦计划”,在助学救助的基础上,对在高等院校就读的品学兼优的困难职工子女,按每人2000元发放奖学金,勉励其勤奋学习,学业有成。

3、通过大病医疗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一是进一步加大源头参与力度,进一步扩大医保覆盖面,各级工会要加大与政府协调力度,将尚未列入医保的职工纳入城镇职工医保范围;二是积极推动政府完善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立职工大病保险制度,将困难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范围,逐步提高困难职工家庭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三是适时修订完善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办法,加大救助力度,提高救助标准;四是不断扩大职工互助保险参保人数,增强职工抵抗风险能力;五是积极推动企业工会和有条件的地方工会积极实施“职工医疗互助计划”,通过医疗互助互济活动,让因大病致困的职工享受医疗互助保障。

4通过推动纳入社会保险覆盖一批。一是对符合低保条件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家庭,帮助其按政策规定纳入低保范围;二是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督促企业依法为职工续缴社保费用;三是困难职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推动政府和企业做好各项社会保险关系接续、转移和待遇的落实;四是帮助灵活就业并个人缴纳社保费用的困难职工申报社保补贴;五是对因无法正常领取失业保险金,或者工伤认定困难、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原因,造成家庭困难的职工,推动落实其待遇。

5、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一是协助政府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实行应保尽保,强化社会救助托底功能;二是组织开展困难职工关爱互助活动,争取政府扶持,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为困难职工献爱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帮助和服务。

(三)创新举措,提升精准解困脱困实效

1、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一是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等办法,确保每个困难职工家庭都有单位帮扶、都有解困脱困责任人;二是坚持一帮到底,不达目标不脱钩,各级工会干部要深入困难职工家中,详细了解家庭状况、致困原因和发展需求,帮助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强的帮扶措施,在帮助解决困难职工生活、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同时,要注意帮助他们树立自立自强、干事创业的信心,提高自我发展能力。

2、充分发挥各级帮扶中心(站)作用。一是充分发挥全市各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站)作用,拓展服务功能,创新服务载体,强化政策帮扶意识和能力,指导和帮助困难职工切实享受有关政策帮扶;二是积极推进 “会站家”一体化职工服务平台建设,强化政府帮扶政策和工会帮扶救助举措宣传,为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多样化、全方位的普惠性服务。

四、保障机制

1、领导责任机制。全市各级工会要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要强化责任担当,带头研究谋划、带头部署推进、带头督促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运行机制。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重点措施,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制定严格督查考核办法,逐级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责任书,对目标任务、工作措施、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考核,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作为未来三年考核各级工会工作业绩的重要内容,所占分值不得低于全年目标责任制考核的30%。市总工会将把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工会有关评先评优表彰范围。

2、资金投入机制。各级工会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集中优势力量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要将上级工会回拨的经费进一步向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倾斜。加强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精准对接,争取财政加大支持力度。要加强对帮扶和送温暖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建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当年无结余;严格按照“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原则,坚持银行卡发放,严禁代签代领;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确保资金运行安全。

3、社会参与机制。广泛调动社会各界参与帮扶脱困的积极性,充分发挥结对帮扶、定点帮扶及能人带动的引领作用,充分运用工会网站、报刊、微信等主流媒体,加大对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困难职工的关心关爱,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宣传各级工会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宣传在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涌现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把社会各方面参与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形成社会各界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4、专项督查机制。各级工会要建立由工会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与的专项督查组,对建档在册的困难职工帮扶脱困情况进行专项督查。要坚持全面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入户查看与座谈了解相结合,检查指导工作与研讨对策措施相结合,查阅资料与听取汇报相结合,重点对帮扶对象准不准、脱困需求清不清、帮扶机制实不实、资金使用准不准、指标数据全不全、脱困成效真不真六个方面进行督查,确保解困脱困工作不走过场。

市总工会将采取部门分片包干形式,对全市各级工会解困脱困工作进行督查,对任务进展情况定期进行通报,适时召开全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会议,总结交流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任务,推进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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