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鹰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民政局等部门
-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62号)有关规定,编密织牢基本民生安全网,保障城乡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市医疗救助制度,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实施健康脱贫打造健康乡村行动计划的通知
- 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宿州市实施健康脱贫打造健康乡村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贫困人口大病慢性病医疗费用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 关于修订扬州市区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准入标准及规范申请鉴定材料的通知
- 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种(以下简称“门特”)准入工作,强化门特申请鉴定管理,根据《关于统一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13]380号)等精神,经相关医药专家审议通过,修订并规范市区门特有关规定如下。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 关于将甲磺酸伊马替尼等部分高值药品纳入我市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的通知
本人社发〔2016〕35号 - 本溪市将甲磺酸伊马替尼和曲妥珠单抗等高值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支付范围
[发布时间:2016年08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