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松阳县出台《关于将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救助》政策
- 救助条件:经审核,同时家庭收入符合在申请之月前六个月内刚性支出费用超过家庭可支配收入,且家庭刚性支出费用还将持续发生六个月以上;家庭成员名下无商铺、办公楼、厂房、酒店式公寓等非居住类房屋;家庭成员名下无生活用机动车辆、船舶等。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 青海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法
- 提供疾病治疗。全额资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医疗费用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规定支付后仍有不足的,由救助供养经费予以支持。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 “十三五”湖北省残疾人事业展望
- 贫困或重度残疾人社会保险个人资助:对贫困或重度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个人缴费予以资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 周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周口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周政办〔2016〕131号
- 重特大疾病是指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且费用比较昂贵的病种(或治疗项目)。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确定的病种(或治疗项目)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实现病种统一、待遇统一、流程统一。具体待遇标准及管理办法按照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