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
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各级财政按照工作实际需求, 安排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专项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照参保人数每人每年 1.5 元或每年不低于 15 万元的标准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工作经费‍不得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
我市出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我市出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我省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额度10万元/年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办法》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审批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凡海南本省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因病致贫的重病患者为一般救助对象。
马晓平局长对《关于调整鞍山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马晓平局长对《关于调整鞍山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解读
我市将于2017年实施职工大病保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我市将于2017年实施职工大病保险
宝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管理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参保患者因患恶性肿瘤、尿毒症、精神病、血友病、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脑瘫、系统性红斑狼疮、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反应治疗、耐药性肺结核、肝硬化(失代偿期),一年内多次在市域内同一协议医疗机构(二级以上)住院,继续按原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大病保险报付封顶线为每人每年30万元。
宜春市从2017年1月1日起试行统一的城乡医保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5日]
推行门诊特殊慢性疾病统筹制度,统一规范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病种与保障水平,目前门诊特殊慢性疾病暂定两类共27种。
有病赶快治疗,健康才能脱贫。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5日]
1.从2017年起,市政府为全市每个贫困人口缴纳150元医疗保险费 2.市政府为全市贫困人口提供医疗保障,患者就医免交医疗费 3.市政府为全市贫困人口每人购买100元扶贫保险,重大疾病初次确诊风险保障1万元,住院津贴每天50元等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4日]
大病保险起付线参照我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确定。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住院(含多次住院),只负担一次大病保险起付线。   大病保险起付线为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