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实施办法
- 建立完善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大病保障水平和服务可及性, 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切实避免人民群众因病致贫、 因病返贫。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 巴彦淖尔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 各级财政按照工作实际需求, 安排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专项工作经费。 工作经费按照参保人数每人每年 1.5 元或每年不低于 15 万元的标准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工作经费不得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提取。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 我市出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 我市出台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 我省出台《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最高额度10万元/年
- 《办法》对医疗救助对象、救助方式和标准、审批程序做了具体规定。凡海南本省籍的特困供养人员和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为重点救助对象;低收入家庭的重度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以及因病致贫的重病患者为一般救助对象。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 马晓平局长对《关于调整鞍山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解读
- 马晓平局长对《关于调整鞍山市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有关政策的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