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 2017年全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0000—15000元(含15000元)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000—50000元(含50000元)部分按80%的比例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4日]
- 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暂行方案》的通知
- 关于印发《宿州市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医疗保障制度实施暂行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4日]
- 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营政发〔2016〕38号 - 《营口市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要加强困境儿童的基本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4日]
- 关于印发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营政发〔2016〕37号 - 营口市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优先给予医疗救助。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对残疾人申请社会救助的,应及时受理并提供相应便利条件。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4日]
- 三门峡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 参保居民在一个保险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一定额度以上的部分,由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资金按省有关政策规定支付。
[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