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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居民信息采集的通知

子政办发〔2016〕131号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居民信息采集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榆政办发〔2016〕113号),将居民健康卡纳入榆林城市一卡通建设,城市一卡通以此卡为主要载体,加载交通、教育、市民、金融等其他社会公共服务功能。今后,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将取代合疗卡,作为新农合结算报销和筹资唯一金融卡,实现“一卡多用、一卡通用”,避免重复投资建设,实现信息资源有效整合,方便市民群众生活。

  为保障此项工作如期完成,做好制卡信息采集工作,保证采集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便民服务中心)要高度重视,组织专人具体负责,充分利用2017年新农合筹资时机,将辖区内居民的参合信息与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信息有效整合(见附件),进行统一采集,确保采集信息准确无误,并与参合人口身份证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将影响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的发放和新农合的结算报付。各乡镇务必于12月30日前,将采集的信息录入居民健康卡信息采集平台。

 

联系人:王丽      

电话:0912-7231837。    

附件:子洲县社会公共服务卡(居民健康卡)居民信息采集表

  


                子洲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