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年12月22日 来源:长春市政府 浏览次数:3898
12月14日,市慈善会举行第三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今年年初至今的工作成果。截至11月底,市慈善会募集资金捐赠1718.25万元,募集物资折合2534.81万元,支出款物3372.55万元,约2万人次困难群众受益。
2016年,市慈善会秉承“为政府分忧、为民众解难、为和谐助力”工作宗旨,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创新募捐工作思路,加大救助工作力度,广泛宣传慈善理念,不断加强组织建设和信息公开。今年5月,在市民政局支持下,市慈善会联合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商联和市扶贫办共同发起了“精准扶贫慈善募捐”活动。针对我市146个贫困村现状,设立了牵手助学、重大疾病救助、特色产业扶持、危房捐建、慈善助春耕、慈善光明行、急难救助、公益文化扶贫和结对帮扶等9个扶贫项目,定向募集资金,拓展扶贫资金渠道,扩大扶贫资金规模。
目前,市慈善会实施了爱心助学、仁心助医、扶贫济困、慈心敬老、康复助残等五大工程共包含15个慈善救助项目,其中,“爱心圆梦”和“我心飞翔”项目,是列入幸福长春计划的常规项目,对我市城区、开发区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应届中、高考生给予资助。截至目前,共资助高考生729人,使用资金145.15万元;资助中考生248人,使用资金29.9万元。
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慈善法》,依法依规开展各项慈善工作,市慈善会与吉林衡丰律师事务所签订合同,聘请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义务为市慈善会提供法律服务,促进我市慈善事业沿着法治化轨道健康发展。
2017年是全面落实《慈善法》,规范发展慈善事业的关键一年,慈善事业面临的不仅是挑战,更是机遇。市慈善会将加强与公立及民营医疗机构合作,发挥医疗机构专业技术特长,设立实施多种疾病的慈善救助项目,扩大受益范围和病种数量,给予困难群众治疗费用补助和减免,扩大医疗救助项目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