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丹东市农村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5日]
农村医疗救助是为解决农村贫困居民在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后仍存在就医困难,政府采取多种渠道筹集资金,对农村社会救助对象予以适当救助的办法。
多部门联手 我市为困难群众建造更加实惠的医疗保障体系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24日]
近日,长春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四部门制定的《长春市城乡医疗救助实施意见》,此实施意见是城区内持有常驻户口的城乡贫困群众,在城镇居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正常报销(补偿)的基础上,帮助城乡贫困群众解决看病难问题的补充救助制度
关于印发《鹤壁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6日]
关于印发《鹤壁市城镇职工大病救助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鹤壁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8月06日]
关于印发鹤壁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我市加快优抚医疗保障制度建设步伐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8日]
我市召开优抚医疗保障工作会议暨全市民政工作半年分析会,推广学习佳木斯“一站式”优抚对象医疗费即时结算服务系统经验,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新模式。
关于调整省直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转省外住院医疗费个人负担比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7日]
省直参保人员按规定转往省外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比例不再提高,外转就医参保人员享受与省直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同等待遇。 本通知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8月1日前已经外转尚未出院的参保人员,其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本通知规定执行。
大同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21日]
大病患者属于最低生活保障的特殊保障对象(B类),文件中含享受低保的标准和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
湖北省优抚对象医疗保障试行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15日]
优抚对象按照属地原则相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城乡基本医疗保障;建立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和医疗救助制度;给予优抚对象医疗服务优惠和照顾。医疗保障水平应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相适应。
关于调整市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救助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的通知安政办〔2009〕106号
[发布时间:2009年07月08日]
一、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由原来每人每年2.8万元调整为3.5万元。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最高赔付限额由原来每人每年18万元调整为25万元。 三、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救助保险费标准仍为每人每年65元,统筹年度中途投保的按65元标准缴纳保费。 四、本通知自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云浮市扶助残疾人办法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16日]
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白内障复明手术、精神病人治疗、肢体残疾人(偏瘫、截瘫、脑瘫、截肢、小儿麻痹后遗症、骨关节病)治疗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