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低收入居民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的,可申请享受养育扶助金:   (一) 学龄前婴幼儿。   (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三) 患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西安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0]111号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的同时,对大额医疗补助保险亦实行市级统筹。全市各类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含退休人员)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必须参加城镇职工大额医疗补助保险;缴费标准为8元/人.月,其中用人单位负担80%,个人负担20%(含退休人员)。
2010年全省慈善助医项目继续开展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20日]
 2009年,在全省各级慈善组织的共同努力下,全省慈善助医项目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共救助先天性心脏病患儿439名,救助脑瘫患者217名,肿瘤患者33名,共同救助白血病患儿58名。“生命之光”项目获得中华慈善事业突出贡献奖项目奖和最有影响力项目提名奖。为扎实推进今年的慈善助医工作,帮助更多的贫困患者解决就医困难。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1日]
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包括的重大疾病种类,以及计划条件和办法等信息。
锡林郭勒盟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05日]
从2010年开始,中央财政对参合农牧民每人每年补助60元,自治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30元(对农牧民人口在6万以下的牧区旗县,每人每年补助再增加20元),盟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旗县市(区)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5元。经济状况较好的地区可增加补助标准。今后,各级财政补助和个人缴费标准如有调整,按调整文件执行。
河南省卫生厅关于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品种纳入新农合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9日]
从2010年5月20日起,各地将《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以下简称《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部分》)品种全部纳入新农合报销药品范围,报销比例比非基本药物提高10个百分点。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试点地区,经授权省辖市增补的非目录药品一并纳入当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报销药品范围。
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自付部分的门诊、住院费用予以全额补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
鹤壁市大病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2日]
鹤壁市大病医疗救助审批流程图
南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严格执行特殊疾病分类管理的通知
南劳社发〔2010〕40号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2日]
特殊疾病是指可不需住院,但需要长时间依赖药物和治疗来维持或缓解病情、且医疗费用较高的疾病,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管理的疾病,分为特殊门诊疾病和特殊病种跟踪服务疾病。
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3月03日]
包含救助对象限定、救助形式、标准、申请流程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