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特困人员供养的内容包括: (一)提供基本生活条件; (二)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三)提供疾病治疗; (四)办理丧葬事宜。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5日]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5年全省城乡低保最低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24日]
- 3月1日起双低家庭医疗救助实施“一站式”结算
- 3月1日起,市级财政医疗救助可以在就医医院实行即时结算,无需对象先行垫付医疗救助的费用,大大方便了救助对象,提高了医疗救助的时效性,加强了医疗救助政策的便民性,全面提升了我市医疗救助工作的水平。
[发布时间:2015年03月02日]
-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 村(居)民委员会干部在日常工作、走访群众的时候,注意了解、收集困难群众的情况信息,主动接触独居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易陷入生活困境的群众,协助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特困人员供养。
[发布时间:2015年01月08日]
- 2015年我市继续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 从2015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基础养老保险金财政补助标准从每月每人80元提高为95元,7月1日起补助标准提高为100元。
[发布时间:2014年12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