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因病住院的,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赠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住院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限额为5000元;患大病、重病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精神病人。医疗费用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民政部门现行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
关于印发《佛山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一)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按55%比例给予补助;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五老”人员按35%比例给予补助。 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因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后,适当给予大病医疗救助。
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2010年修正本)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在农村的,实行五保供养,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和保葬
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低收入居民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的,可申请享受养育扶助金:   (一) 学龄前婴幼儿。   (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三) 患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
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7日]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镇“三无”人员自付部分的门诊、住院费用予以全额补助。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职工)医保、新农合的个人缴费部分予以全额资助。
深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
[发布时间:2008年08月25日]
对因疾病、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导致家庭支出急剧增加,支出大于收入,致使生活水平暂时低于全市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的,民政部门应当对其进行临时救助。
潮州市特困家庭重大灾难救助基金救助的申请与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08年02月05日]
特殊救助是指对患难与共有恶性肿瘤、高血压并发症、糖尿病并发症、脑卒中后遗症、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肾病综合征、系统性红斑狼疮、特发性肺纤维化、股骨头缺血性坏死、帕金森氏病、肢病坏疽、慢性心功能不全(四级)、严重脑外伤、重度以上大面积烧伤、经过自救和亲友救济后家庭生活仍比较困难的,给予特殊救助。
什么是司法救助及申请司法救助的范围
[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1日]
该规定对2000年7月公布的《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予以司法救助的规定》进行了修订,把救助范围从原来的10种情况增加到14种情况,进一步扩大了司法救助的范围,具体包括如下14种情况: (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云浮市城乡居(村)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07年09月11日]
收入来源比较明确且变化不大的保障对象或家庭成员中有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残疾、无劳动能力或离退休人员的,收入状况每半年审核一次,家庭收入波动幅度大或家庭成员就业结构变动的保障对象,至少每季度核查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