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云浮市城乡特困居民医疗救助实施意见》的通知
- 因病住院的,在扣除各种医疗政策性补偿、补助、减免及社会指定医疗捐赠后的个人自付部分住院费用,按50%的比例进行补助,每人每年累计补助限额为5000元;患大病、重病的,可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30日]
- 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流浪乞讨人员中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救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 必须抢救的有生命危险的流浪乞讨危重病人和危及他人生命安全或严重影响社会秩序的精神病人。医疗费用按照财政部、民政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施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有关机构编制和经费问题的通知》(财社〔2003〕83号)的有关规定,通过民政部门现行救助管理经费渠道解决。
[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7日]
- 关于印发《佛山市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的通知
- (一)七至十级残疾军人、“三属”、在乡复员军人按55%比例给予补助; (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涉核退役人员、“五老”人员按35%比例给予补助。 在上述补助基础上,因重大疾病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后,适当给予大病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30日]
- 广东省社会救济条例(2010年修正本)
- 在农村的,实行五保供养,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和保葬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3日]
- 深圳市低收入居民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 低收入居民家庭成员有以下情况的,可申请享受养育扶助金: (一) 学龄前婴幼儿。 (二)在全日制学校就读。 (三) 患重大疾病或二级以上残疾或生活不能自理。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