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桂民发〔2016〕2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 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决定》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与慈善救助的联动和良性互动。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 玉林市五类人27种疾病可申请医疗救助
-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并不是承担所有费用,而是对五类人员中患了规定范围内的27种重特大疾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报销)后,一次诊疗过程或同一病种年度累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超过3万元的,才可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 来宾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事项等机构信息表
- 本文件列举了来宾市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事项等机构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方便来宾市民办理。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 玉州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可申领补贴
- 户籍在玉州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均可申请每人每月50元的补贴,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到当地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办理,同时可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 玉林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指南
- 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按救助对象分类给予定额医疗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因病住院治疗的,对其个人负担的自付医疗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按一定比例限额救助。门诊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住院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实现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直接向医院申请。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