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桂民发〔2016〕25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印发《自治区民政厅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7日]
要求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决定》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将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对其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予以救助。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医疗保障、社会救助制度的有效衔接,形成与慈善救助的联动和良性互动。
玉林市五类人27种疾病可申请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18日]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并不是承担所有费用,而是对五类人员中患了规定范围内的27种重特大疾病(儿童急性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乳腺癌等),经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报销)后,一次诊疗过程或同一病种年度累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仍超过3万元的,才可纳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来宾市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事项等机构信息表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5日]
本文件列举了来宾市办理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医疗救助及临时救助事项等机构的信息及联系方式,方便来宾市民办理。
玉州区困难和重度残疾人可申领补贴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5日]
户籍在玉州区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中的残疾人和残疾等级被评定为一级和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重度残疾人均可申请每人每月50元的补贴,分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到当地街道办或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办理,同时可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玉林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10日]
资助救助对象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每年按救助对象分类给予定额医疗门诊救助;住院救助:救助对象因病住院治疗的,对其个人负担的自付医疗费用,根据救助对象类别按一定比例限额救助。门诊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可直接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住院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在实现医疗救助费用即时结算的医疗机构住院,直接向医院申请。
防城港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理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9日]
符合条件的群众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时,应当如实申报家庭经济状况、人口状况、遭遇困难类型,并按规定填报、提交该指南中所列举的材料,办理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批审核。办理地点在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文中列举了各地的联系电话。
城乡困难群众如何办理住院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06日]
救助对象包括:具有当地户口的以下困难群众因病住院治疗,经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商业保险报销后,仍难以负担医疗费的: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本自治区户籍的城乡低收入家庭重病患者。具体申报材料及办理流程见正文。
临时救助基本救助条件、内容和办理程序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0日]
突发重大疾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可以申请。申请临时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救助金额较小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批。情况紧急的,可以按照规定简化审批手续。
如何办理市本级特重大病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4日]
具有本市户口的居民经县级民政部门实施住院医疗救助后,其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扣减相关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其他商业保险报销金额以及县级医疗救助金额后,余额超过1万元的可以申请。申报所需材料和办理程序见正文。
南宁市临时救助审批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19日]
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因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均可申请临时救助。申请所需具体材料、申请时间、申请地点及联系电话均详见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