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我市困难群众可享大病补充医保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7日]
市医保处有关负责人介绍,按照政策规定,困难群众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3000元的部分,由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按政策报销。大病补充医疗保险不设封顶线,报销比例最高可达90%,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在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
漯河市困难群众医疗保险待遇指南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6日]
困难群众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含规定的门诊慢性病、重特大疾病限价(额)结算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减轻百姓就医负担 助力困难群众脱贫 ——解读《河南省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4日]
困难群众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一个参保年度内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自付医疗费用在大病保险起付线以内(含)的部分,直接进入大病补充保险分段按比例报销;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的部分,首先由大病保险报销,剩余部分由大病补充保险按政策报销。
我省农村贫困人口收到医疗“大礼包”9种大病可获专项救治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22日]
。《实施方案》同时明确,罹患9种重大疾病的农村贫困人口,可享受城乡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且不设起付线,其中县级、市级、省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支付比例分别为80%、70%、65%。贫困患者在享受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补偿后,按照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补偿待遇。
2017年许昌市承担省定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16日]
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保险、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大病补充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5000元(含5000元)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
2017年新农合人均补助标准较2016年提高30元农民就医将得啥实惠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4日]
做好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工作,将儿童白血病、儿童先天性心脏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等大病集中救治范围覆盖至所有农村参合贫困患者。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不设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27日]
2017年我市大病补充医疗保险起付线为3000元,3000元至5000元(含)部分按30%的比例报销,5000元至1万元(含)部分按40%的比例报销,1万元至1.5万元(含)部分按50%的比例报销,1.5万元至5万元(含)部分按80%的比例报销,5万元以上按90%的比例报销,不设封顶线。
河南省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发放首批理赔款
[发布时间:2017年04月02日]
我省困难群众患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按规定报销后,由大病补充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次给予报销,起付超过3000元就可以报销30%,花销越大、报销比例越高,超过5万元以上部分可以报销90%,且不设封顶线。大病补充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的报销范围一致、运行年度一致,自今年1月1日开始算起。
河南从下月起启动大病补充医保工作 超5万元报销90%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的起付线为3000元,起付线以上分段按比例报销:3000-5000元(含5000元)报销30%;5000-10000元(含10000元)报销40%;10000-15000元(含15000元)报销50%;15000-50000元(含50000元)报销80%;50000元以上报销90%,不设封顶线。
全国首创财政出资为全省困难群众买保险河南大病补充保险正式覆盖734万人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31日]
大病补充保险是由财政出资为困难群众购买的保险,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困难群众个人不用缴费。2017年,我省按照年人均60元的标准筹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