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葫芦岛市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葫芦岛市按照“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方式,在新农合补偿后,参合居民一年内单次或多次就医累计发生的合规自付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部分按照50%比例给予大病保险补偿,补偿暂不设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7日]
- 辽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工作方案
- 提高新农合工作管理层次和基金使用效率,扩大基金规模,增强新农合基金抗风险能力,不断提高新农合保障水平。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2日]
- 辽阳市开展农村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
- 辽阳市参合农民就诊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补偿后,对个人自付金额1万元以上部分按50%赔付,暂不设封顶线。
[发布时间:2013年02月26日]
- 锦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城镇职工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超限额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由现行的每人每年65元调整为85元,最高支付限额由19.7万元调整到27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19日]
- 营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 营口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