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
- 抚顺市临时救助与当地的医疗救助等标准相衔接,为因突发重大疾病等原因而出现基本生活出现困难对象提供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1日]
-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由营口市各级民政部门、卫计部门,市政府金融办负责做好医疗救助工作。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大病保险能力,全面做好农村贫困居民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及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20日]
-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 由市民政局、卫计委,各区、县(市)政府负责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救助工作,完善新农合制度,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和大病保险能力,全面做好农村居民基本医疗救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以及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开展农村困难家庭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救治对象实施免费住院治疗,费用由新农合和民政医疗救助资金承担。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15日]
-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2015年全市新农合政策的通知
- 大连市调整2015年全市新农合政策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9日]
-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医疗救助标准的通知
- 自2015年10月1日起,抚顺市调整部分医疗救助标准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