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云浮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关于印发云浮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 关于印发《泰兴市困难职工大病医疗救助暂行办法》的通知
- 市总认定的特困职工本人因患大病、重病死亡,一次性补助2000元;特困职工家庭成员因患大病、重病死亡,一次性补助1000元。特困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困难职工本人患大病,在参加泰兴市社会医疗保险结算支付后,当年度实际自理医药费按20%的比例进行救助,救助金额最高不超过两万元。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 无为县新农合2016年方案
- 无为县新农合2016年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和单病种门诊管理申报审批服务指南
-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特殊疾病和单病种门诊管理申报审批服务指南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 关于印发《连云港市2016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
连合管委〔2015〕1号 - 新农合资金用于参合病人的门诊和住院补偿,以及为参合群众缴纳新农合大病保险参保费用,并实行门诊、住院总额预算管理。其中门诊补偿控制在20%左右,住院补偿的资金控制在75%左右,新农合大病保险经费占总筹资的5%左右。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