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年11月24日 来源: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浏览次数:3738
关于印发云浮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
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局、公安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医疗单位:
为规范疾病应急救助工作,保证对需要紧急救助但身份不明或无负担能力的患者实施快速、高效、有效的医疗救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粤府办[2014]63号)和省卫生计生委等5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卫[2015]72号)精神,市卫生计生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制定了《云浮市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云浮市卫生计生局 云浮市公安局 云浮市民政局
云浮市财政局 云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