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实施意见
- 含大病保险统筹、保障水平等信息。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6日]
- 关于印发
《伊犁州直城镇居民大病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 - 发生的大病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资金按比例支付,支付比例如下:3万元(含3万元)—1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65%;10万元(含10万元)—20万元部分,支付比例为75%;2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比例为85%。发生意外伤害的医疗费用绝对免赔额为2000元,报销按照居民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执行。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5日]
- 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转诊转院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参保人员确需转诊转院的,原则上应逐级转院。由二级医疗机构转到三级医疗机构的,应视病情就近选择三级医疗机构。市内转诊转院坚持双向转诊制度,通过医师导向实现转诊转院。将病情得到控制,平稳减轻后的患者往低级别医疗机构转;将病情得不到控制,病情加重的患者往高级别医疗机构转。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4日]
- 《日照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解读
- 《日照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解读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4日]
-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救助办法
- 医疗救助采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补贴、门诊大病补助、住院补助和重特大疾病住院补助等方式。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