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榆林市城镇职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规定个人负担部分的门诊慢性病及住院医疗费用的二次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以上,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后,个人负担仍较重的给予补助。
我市实行城乡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票据相衔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医疗救助与大病保险票据相衔接首先要进行申报,对符合享受大病保险的住院患者,必须先报大病保险,经农合疗和大病保险报销后,仍符合医疗救助规定的,再向民政部门申报医疗救助。
关于印发川汇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关于印发川汇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实施方案的通知
石台县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1日]
石台县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方案
永州市医疗救助申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凡持有《永州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永州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永州市农村特困户救助证》和《永州市农村五保供养证》的城乡特困家庭成员,以及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的因患大病个人难以承担医疗费用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需要特殊救助的对象,均属医疗救助的范围。
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药费范围及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纳入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专科药费范围的门诊指定慢性病为: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肝硬化、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等
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孤儿和困境儿童社会福利事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自身残疾或长期患重大疾病,且家庭收入在低保标准150%以内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及流浪未成年人。可纳入孤儿和困境儿童分类界定。
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获得公平的医疗救助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10日]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拓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巩固大病关怀救助,提供重大疾病救助方式等信息。
关于印发《南通市市本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通人社规〔2015〕14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2016年市本级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老年居民和成年居民每人每年1000元、学生未成年人每人每年650元。其中的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标准中均分别含10元和40元的大病保险基金。市本级居民医保大病保险起付标准1万元。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完善市本级和武进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5〕120号
[发布时间:2015年11月09日]
结合城乡居民收入变动和大病保险资金收支运行情况,大病保险起付标准调整为20000元。分段支付比例为:20000元至50000元之间补偿50%;50000元至100000元之间,补偿60%;超过100000元,补偿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