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特困户  五保户  新农合  
芜湖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4日]
(四)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对于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低收入家庭困难群体、困难家庭严重精神病患者及市、县区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给予医疗救助。建立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范围,合理确定救助比例和封顶线,进一步减轻重病患者家庭的负担。加大医疗救助资金预算投入,确保医疗救助需要。 …………
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为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现就做好2016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开县: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泽惠民生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突出救助重点,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对已经明确诊疗路径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等方式开展救助。
关于印发2016年平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关于印发2016年平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市级统筹实施意见的通知
关于将苯丙酮尿症纳入我市新农合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将苯丙酮尿症纳入我市新农合农村居民门诊重大疾病管理,并将苯丙酮尿症专用的低苯丙氨酸食品纳入新农合用药目录,0-6岁儿童专项经费补助50%,其余费用按照70%比例补偿,年度补偿上限为1.5万元;6岁以上(不含6岁)低苯丙氨酸食品费用按照70%比例补偿,年度补偿上限为2.5万元。徐州市妇幼保健院为我市苯丙酮尿症定点医院。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
榕政综〔2016〕5号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符合条件农民工及其随迁家属纳入当地医疗救助范围,及时将农民工中的重性精神病患者纳入属地管理,定期随访,进行危险性评估,提供服药依从性及康复指导。
临沧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家庭成员因身患重特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或无力支付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的特别困难家庭或个人,可再提高临时救助标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医疗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困难群众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其社会医疗保险起付标准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孤儿、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个人负担的基本医疗费用的共付段个人自付部分及超过医疗保险报销限额费用由医疗救助金支付100%,
关于做好201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3日]
 为实现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推进“健康中国”建设目标,贯彻落实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我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现就做好2016年新农合工作通知如下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年01月12日]
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残疾人医疗保障及康复救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