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关于印发《扬州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各地医保经办机构要以年度医保基金(医保统筹基金、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收入预算为基础,在扣除长居外地医疗费用、门诊特殊病种、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家庭病床、特殊药品、大病(补充)保险等一次性所差年限缴费当年分摊以外部分等费用支出,于每年的12月上旬确定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的年度总额控制指标。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 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医疗救助实施方案的通知
- 在全面启动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的基础上,对参合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救助优惠,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由5000元降至3000元,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减免后单次住院个人自付金额达到3000以上部分纳入大病保险,实行分段理赔。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 广州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广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相关细则调整方案》的通知
- 广州市职工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 [榆树市]“吉林省慈善总会慈善医疗救助项目”启动仪式在榆树市安济医院举行
- 救助的对象主要是榆树市内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困难职工家庭中的患者,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县级以上劳动模范等患有白内障、股骨头坏死疾病的患者。进行股骨头髋关节置换和白内障复明手术的医疗费用,在除去医保、新农合报销剩余的自费部分,由省慈善总会救助70%,安济医院补贴30%,保证患者得到免费救治。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 《关于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 《关于建立职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的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