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
- 探索建立为残疾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制度。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 关于成立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为切实加强对健康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我县健康扶贫工作上水平,上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子洲县健康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1日]
- 关于印发铜仁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生活支出,对象为本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残疾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主要补助残疾人因残疾产生的额外长期照护支出,对象为具有本市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且需要长期照护的残疾人(长期照护是指因残疾产生的特殊护理消费品和照护服务支出持续6个月以上)。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2016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泉政办〔2016〕77号 - (十三)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和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全面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形成无负担能力患者急救费用保障机制。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市民政局、人社局、卫计委、医改办、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负责)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 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建立克州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方案》
的通知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具有克州常住户籍、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残疾人。
[发布时间:2016年0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