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12月1日起 因病致贫家庭将获更多救助
- 12月1日起 因病致贫家庭将获更多救助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8日]
- 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锦政发〔2016〕60号 - 锦州市保障残疾人基本医疗需求。对纳入城乡医疗救助范围的残疾人,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和封顶线。对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后仍有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或者不能通过基本医疗保险支付医疗费用的,应优先给予医疗救助,并逐步提高贫困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水平。积极落实有关精神障碍患者住院及门诊治疗优惠政策,保障精神障碍患者普遍享有基本医疗服务。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7日]
- 商洛《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实施方案》出台
- 救助方式分为资助参合参保、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三种。救助程序按照对象申请、镇办受理审核,县区民政部门审批的程序实施。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 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运城市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低5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随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一并实施,年度筹资标准原则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标准的5%-10%确定。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 2017年我市城乡医保整合后保险待遇有提高
- 实现基本医保、大病医保的有机融合。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出台后,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将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一站式”报销。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