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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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州颁布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5日]
我州城乡贫困群众医疗救助以住院救助为主、以门诊救助为补充,坚持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相结合,坚持医疗救助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资金渠道主要来自地方财政安排、上级补助资金、各县市民政部门从本级留成的彩票公益金中按比例提取的农村医疗救助资金、社会捐赠款和其他资金。符合相关要求的救助对象可按相关救助标准和方式获得救助资金。
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关于龙岩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行办法的通知
龙政办〔2011〕172号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4日]
为了更好地服务和保障民生,减轻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发挥红十字组织在政府人道救助工作领域的助手作用,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在政府统一领导下,设立龙岩市红十字城乡困难居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基金。
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提高城镇职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待遇有关事项的通知
莆人社[2011]181号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3日]
由原年最高支付限额28万元调整为33万元(加上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年最高支付额7万元,合计年最高支付限额为40万元)。进入大额补充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1万元以内(含1万元)支付90%,个人负担10%;超过1万元以上支付95%,个人负担5%。
关于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2日]
为了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有效落实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目标,现就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关于调整职工医保特定病种门诊报销范围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11日]
肾脏、心脏、肝脏置换移植后排异治疗的年限额标准,由原25000元调整为60000元;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治疗)原25000元调整为60000元。限额内报销比例按原规定执行。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乐山市困难尘肺病患者救助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8日]
困难尘肺病患者免费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待遇。相关参保费用由属地县级人民政府全额予以补助;相关治疗费用统一按住院费用结算、按90%的比例报销。对住院治疗患者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由县级民政部门给予一定比例的救助,原则上每人每年享受的医疗救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元。
珠海市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和就业补贴申领办法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5日]
珠海市残疾人特殊困难补助和就业补贴申领办法
江门市直贫困重度残疾人基本医疗保险救助方案 (江残联[2006]82号)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按江门市区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标准费,住院医疗费报销标准:1、基本医疗保险部分,超过起付线部分,分段报销比例为70%至90%,2005年度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为63300元。2、补充医疗保险部分,住院自付费用(含起付线)达到或超过起赔标准3000元的,分段报销比例为85%,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
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1年07月01日]
住院救助。不设起付线(起伏线之内资金由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支付)。救助对象因病住院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扣除医疗单位减免等报销后,剩余应由个人自付治疗费用按70%的比例(其中属于常见病年度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3000元、属于急危重症年度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12000元、属于重大疾病年度累计救助总额不超过18000元)实行救助。
医疗保险表格下载 -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发布时间:2011年06月28日]
医疗保险表格下载 - 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