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特殊疾病门诊医疗补助认定
- 申报条件为患有恶性肿瘤放疗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斥、再生障碍性贫血、帕金森氏病、精神病等18种疾病;对申报材料和办理程序有详细说明。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 赤峰市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市级统筹
及引入商业保险参与经办工作方案(试行) - 新农合实行年度一次缴费制。每年的10月1日至次年的2月底为新农合筹资时段。各旗县区可以确定集中缴费时间,为农牧民集中办理下一年度参合登记和费用收缴,逾期未办理的,当年不予办理。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4日]
- 关于调整庆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 关于调整庆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3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
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2012年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及提高 农村五保供养补助标准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21日]
- 吉林市出台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新政策
- 9月13日,据从吉林市民政局获悉,吉林市日前出台医疗救助新政策,进一步加大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工作力度,健全和完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让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得到更多救助。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