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大病救助政策指南
*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 鄂州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 医疗救助形式:资助社会救助对象参加政策性居民医疗保险;对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实行大病定额救助;对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和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居民住院或重大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实行按比例救助;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社会救助对象、低收入居民和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居民住院或重大慢性疾病门诊治疗实行二次救助;对集中供养“三无”对象实行常见病门诊救助。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 青海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办法(2012版)
- 实行医疗保险周转金和医疗救助资金预付制度,经办机构提前为定点医疗机构预付医疗保险和救助周转资金,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上年实际发生费用的80%、90%,其他定点医疗机构为上年实际发生费用的60%。定点医疗机构与经办机构按月结算,具体结算工作应在次月20日前完成。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 关于调整新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 关于调整新生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 福建省卫生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的通知
闽卫农社〔2012〕21号 - 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2011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2011〕27号)要求,经研究决定,全省全面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 海南省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
- 加大对妇科病的普查,逐步将妇女常见病、多发病的门诊医疗费等费用纳入医疗保险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加大专项资金投入,普及妇女常见病防治知识,建立妇女常见病定期免费检查制度,宫颈癌、乳腺癌免费检查项目覆盖全省范围。提高对宫颈癌、乳腺癌贫困患者治疗费用的补助标准,同时在生活上给予一定的补助。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