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收录近三年相关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政策信息,最终解释权归原政策发布单位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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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通知
淮人社发【2012】215号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2日]
从2012年起,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即大病医疗救助,下同)不再设置最高支付限额。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发生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100000元及其以下的,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支付;100000元以上部分,从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中按规定支付。
辽阳市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1日]
辽阳市医疗救助政策解读
乌鲁木齐市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1日]
1.在2万元(含)以下的,按50%的比例救助。   2.在2万元至5万元(含)的,按60%的比例救助。   3.在5万元以上的,按70%的比例救助。   每人年度累计最高救助限额不超过5万元。
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1日]
大连市进一步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职工门诊统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1日]
咸宁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诊统筹起付标准每人每年300元。起付标准以上合规门诊医疗费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门诊统筹金支付50%。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门诊统筹金支付45%;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职工门诊统筹基金支付40%。年最高支付限额为1000元。
庐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2年07月01日]
​庐江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
低保困难家庭3种重大疾病享受免费定点医疗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低保困难家庭3种重大疾病享受免费定点医疗
恩施州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困难救助申报及发放程序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困难职工本人书面申请,基层工会(社区)初步审核、签署意见。 领取、填写救助申报表。基层工会(本人)到困难职工帮扶中心领取、填写困难职工救助申报表,困难职工档案表。表格内容必须认真详细全部填写。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85号)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7日]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已于2012年3月19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流程图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医疗保险待遇支付办理流程图